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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文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22 17:3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宣传方面的方针政策,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全市文化及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公益性社会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4.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5.组织协调全市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挖掘和传承工作。6.监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市场,负责办理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7.组织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研发和应用;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8.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行业,负责对印刷业和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9.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影视活动及对外交流活动。10.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文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机构,内设办公室、宣传管理科、社会文化科、文化产业科、传媒机构管理科、科学技术管理科、新闻出版科、艺术科8个机关科室和安全播出指挥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审查监管中心、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监管中心、艺术研究室4个事业科室。直属管理单位10个,其中市广播电视台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市文物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市博物馆、市图书馆为副县级单位;市文化馆、市美术馆、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为科级单位;定西市百花演艺公司、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企业化管理单位。市文物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个单位因未分设与我局财务统一运行,市广播电视台、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美术馆、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6个单位财务独立运行。

(三)人员情况

市文广局现有编制57名(市文广局机关和事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文物局),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7名,机关工勤2名,实有公务员25名;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8人,实有人员13人。

退休人员24名,遗属2人,领退休差额工资3人。

二、2017年度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37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16万元,其他收入388.01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了144.25万元,增长率为-9.4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有所减少。

2017年度支出135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48万元,项目支出502.08万元)。相比2016年支出增加了1.59万元,增长率为0.12%。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8.0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9.39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110.91万元,增长率为14.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并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内容。

(一)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17年支出0.43万元,比预算减少0.61万元,比2016年支出增加20.5%,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定西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公务接待费超标的现象发生。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9万元,比2016年增加12.91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账面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实际一直由市博物馆使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设评价。共涉及资金10万元,项目1个。本部门在2017年完成项目中,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资金执行得到了保障。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阵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属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

“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对定西市文广局承担的2017年度“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立项背景

2013年开始,国家正式实施“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从文化人力资源方面对这些地区进行支持扶助。,中组部、文化部、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文人发〔20131号),根据计划要求,2013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每年向“三区”县以下文化单位输送1.9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驻地工作或提供服务,发挥优秀文化工作者的带动效用;每年从县以下文化单位选送1500名文化人员进行重点扶持培养,提高基层文化人员专业水平。,甘肃省委组织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办联合印发《甘肃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从2013年至2020年期间,每年通过向“三区”选派优秀的文化工作者和培养“三区”急需紧缺人才的方式为“三区”提供文化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推动“三区”文化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根据《甘肃省文化厅关于落实2017年度“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任务的通知》(甘文厅发〔2017125号),2017年度定西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名额共5个、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每人每年2万元),主要用于“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选派在编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文化工作者培训及招募文化志愿者的人员保险、服务补贴费等用于“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有关的活动。本专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及《甘肃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做到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并与绩效评价相挂钩,确保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定西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局属“三区”人才服务分组和服务单位分配的通知》(定市文广发〔2017180号),5名“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服务时间为至,分别设立艺术辅导组(市百花演艺公司2名,服务县区为临洮县)、非遗保护组(市非遗中心1名,服务县区为渭源县)、文艺活动策划辅导组(市文化馆1名、服务县区为通渭县,市美术馆1名、服务县区为临洮县),市文广局财务室分别支付市百花演艺公司4万元、市非遗中心2万元、市文化馆2万元、市美术馆2万元,共计10万元,目前支出10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在专项实施过程中,紧密对接受援单位文化需求,将“三区”文化人才作为文化精神扶贫的重要抓手之一,发挥“三区”文化人才作用,带动服务县区农村文化团体及爱好者投身于政策宣传、辅导培训、文艺创作、秧歌汇演、书画联谊、演出比赛及舞蹈、音乐、阅读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大餐”。

一是人员选派到位。根据受援县区文化需求,按照“就近、方便、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派人员并安排到受援县区。市级选派的5名“三区”文化人才均为市直文广系统优秀文化人才,其中有中书协、中美协会员及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特长涵盖书画、文学、戏曲、音乐及非遗保护、艺术指导、活动策划等方面。

二是人才培养到位。市级选派“三区”文化人才能够按照服务期限开展服务,注重基层文化人才培训培养,按照服务县区文化资源特点及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各类“三区”文化人才培训和农村文化骨干及民间艺人培训活动。

三是作用发挥到位。市级选派的5名“三区”文化人才能够立足岗位实际,深度融入全市“双百千万”文化惠民小分队行动、“送戏下乡”活动、精准扶贫帮扶及非遗等业务指导,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把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与基层文化建设现结合,通过长期工作和短期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文化活动、组建文艺团队、培训辅导群众、宣传方针政策,做到服务基层乡镇文化工作常态化。

四是资金使用到位。按照“三区”文化人才相关待遇与补助政策,每年落实每人2万元的“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培训经费、差旅费报销及购买保险,在资金分配各环节没有存在虚报人员骗取专项资金及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情况,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为“三区”文化人才在基层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是考核评价到位。市文广局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重视“三区”文化人才管理考核,与选派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健全考核制度,建立人员档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任务对“三区”文化人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查结果作为被选派人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并采取每季度对“三区”文化人才进行满意度测评,为促进选派选聘人员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项目实施改进措施

定西市“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面临着一些需认真考虑并加以解决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相关的规章制度体系还不完备;“三区”文化人才作用发挥方面存在一定的“客观”制约因素,选派单位和受援单位重视程度还需提升;“三区”文化人才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专项计划将于2020年结束,缺乏连续性,选聘人员服务基层的“归属感”不强,等等。下一步,市文广局将把“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作为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来抓,紧盯农村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效能化社会化建设,实施“三区”文化人才“五个一”标准化工程(即打造一个发挥作用平台、形成一个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一套可追溯流程、培育一批作用发挥典型、构建一批教育培训实践基地)。

发挥作用平台打造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双百千万”文化惠民小分队行动,将“三区”文化人才全部纳入小分队,“组团式”开展文化服务,初步形成各级政府部门全力支持、“三区”文化人才“牵线搭桥”、社会各界文化志愿服务者共同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管理考核制度方面,通过认真梳理国家和省上专项实施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探索制定《定西市“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管理制度》,目前已印发实施。

可追溯流程建立方面,严格按照专项实施要求,从选聘选派、人才培养、作用发挥、资金使用、考核评价等环节,着力做到程序合规、公平公正,科学管理、量化考核,资料齐全、有迹可循,建立全市2013-2017年度“三区”文化人才库。

作用发挥典型培育方面,以调查研究为依托,挖掘崔双胜、王正东等一批优秀“三区”文化人才,强化典型引领作用。

教育培训实践基地方面,今年6月份,经与市委组织部衔接,争取资金2万元,确定将市局机关、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打造成“定西市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实践基地”,目前已挂牌设立。同时,各县区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附件:定西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市文广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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