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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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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甘肃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定西市人社局、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有关批复,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一、岗位设置 定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内勤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定西市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残疾人,语言交流无障碍,生活完全自理,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4.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有基本的言语沟通能力。 5.残疾人大学毕业生、残疾退伍军人、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优先录用。 6.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定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定区友谊北路7号农科大厦三楼)。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填写《定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定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复审。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故无法取得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定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和服从管理等方面情况,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福利待遇。 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1.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2.咨询电话:0932-8235617 联系人:李亚琪 附件:
定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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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文体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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