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经营者集中审查标准宣贯 助力甘肃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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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旧标准实施衔接,促进经营主体依法实施集中,降低企业合规风险,近期,省文旅厅开展了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工作。 新修订的《规定》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规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经营者集中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高投资并购效率。同时,提高了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规模门槛,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全球合计营业额标准由现行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120亿元人民币,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中国境内合计营业额标准由现行2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40亿元人民币,将参与集中经营者的单方中国境内营业额标准由现行4亿元人民币提高至8亿元人民币。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3”世界读书日宣传活动期间,省文旅厅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现场讲解的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同时,外聘法律顾问通过现场答疑的方式,聚焦新《规定》修订内容,现场解答经营者关于适用范围、集中申报等方面的问题。此外,还通过会前学法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及新《规定》进行学习,推动新《规定》在省文旅厅系统更好落地执行。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高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黄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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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文体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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