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陇原儿女心向党 同心共筑中国梦”——电信天翼高清杯广场舞大赛·全民嗨唱大会的通知 |
|
|
|
|
甘文旅厅办字〔2024〕58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甘肃省文化馆,省广播电视总台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各市州分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推动各地蓬勃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广大群众爱党爱国的深厚情怀,根据《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大地欢歌”甘肃省乡村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七届群星艺术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就举办“陇原儿女心向党 同心共筑中国梦”—电信天翼高清杯广场舞大赛·全民嗨唱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陇原儿女心向党 同心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8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 甘肃广电传媒集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承办单位:甘肃省文化馆 甘肃飞视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市文化馆 四、活动安排 (一)广场舞大赛 1.报名及初选(5月25日-6月15日):各市州文旅部门分别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开展报名及初选工作,并最终推荐5个作品参加复赛(复赛作品报名表按照第七届甘肃省群星艺术大赛要求执行,单独报送至:329272855@qq.com),由甘肃省文化馆、甘肃飞视组织拍摄团队,前往各地进行拍摄。参加复赛作品报送前应为基层群众演出10场以上。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费。 2.复赛(7月1日-7月15日):采取评委集中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最终选拔20个作品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均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决赛(7月16日-8月20日):分线上投票和线下比赛阶段。 线上投票(7月16日-8月19日):由甘肃飞视负责将进入决赛的20个作品上传各大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推广及投票,线上投票占决赛总成绩10%。主办方拥有参赛视频的使用权,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 线下比赛(8月23日晚):上午报到,下午排练,晚上决赛(比赛地点:暂定在东方红广场)。 4.参赛作品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反映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并能充分展现甘肃文化内涵的新创编的广场舞作品或近年来创编的优秀广场舞作品,作品音乐节奏鲜明,动作简洁优美,服装、造型符合广场舞表演形式及主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性,作品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参加过“第六届甘肃省群星艺术大赛”和2023年“大地欢歌”甘肃省乡村文化活动年--甘肃电信天翼高清杯广场舞大会获奖作品不得参赛。 6.参赛团队要求: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包括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演员)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校师生)不得参加。参加初赛和决赛的表演人员原则上应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相关部门或单位应于决赛前书面说明理由。辅导人员身份不限。每支作品参赛队伍人数不超过30人,团队成员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鼓励男性参加。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不得参赛。 广场舞大赛各参赛作品成绩作为第七届甘肃省群星艺术大赛-广场舞大赛最终成绩。获奖作品展演及颁奖晚会按照第七届甘肃省群星艺术大赛时间确定。 (二)全民嗨唱大会 1.报名(5月25日-6月15日):可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报名。线上在甘肃天翼高清、享看电视公众号、天翼高清小程序和视听甘肃APP手机端报名,上传参赛视频。线下在县(区)电信营业厅报名,上传参赛视频。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费。 2.初赛(6月15日-7月15日):采取评委集中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遴选出100位优秀选手晋级复赛。 3.复赛(7月16日-8月20日):由甘肃飞视将100位选手的参赛作品上传各大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推广及投票,以投票的方式从100名选手的参赛作品中选拔20位选手进入决赛。主办方拥有参赛视频的使用权,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益宣传、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 4.决赛(8月23日上午):组织评委对进入决赛的20位(组)选手,通过现场打分的方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线上得票最高的选手获得网络人气奖。(比赛地点:暂定在省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大厅)。 5.参赛作品要求。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坚持群众性,注重思想性、艺术性、音乐性相统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题材及风格不限。作品时长控制在6分钟以内,不得有原唱(伴奏带如出现原唱则取消成绩)。参赛选手所需服装、化妆、道具、伴奏(含乐队)自备。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不得参赛。 6.参赛人员要求。各市(州)歌唱爱好者,成员年龄为6-60岁之间,身体健康者皆可报名参加全民嗨唱大赛,每支队伍演出人数不超过8人(含乐队)。 7.参赛形式。独唱、重唱、对唱、组合演唱、乐队演唱均可。 全民嗨唱大会不作为甘肃省第七届群星艺术大赛评选内容。获奖作品展演及颁奖晚会按照甘肃省第七届群星艺术大赛时间确定。 五、奖项设置 (一)广场舞大赛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网络人气奖1名,按照甘肃省第七届群星艺术大赛统一安排公布最终成绩。 (二)全民嗨唱大会 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励资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资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资金2000元)、优秀奖6名(奖励智能嗨唱设备一套)、网络人气奖1名(奖励资金3000元)。 六、任务分工 甘肃省文化馆:负责整体活动统筹、协调、组织,对参赛作品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开展线上服务解答。 甘肃飞视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省文化馆完成整体活动的组织、策划,负责活动的录制、宣传、直播及技术保障工作。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甘肃飞视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做好整体活动电信渠道的同步宣传,完成全民嗨唱大会活动专区开发,协调各县(区)营业厅为全民嗨唱大会报名和初赛提供比赛场地。 联系人及电话:杨宗生 18139999119 附件: 1. 2.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 甘肃广电传媒集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24年5月31日 |
|
| 责任编辑:市文体旅游局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